福斯特:国泰君安关于福斯特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及出资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提供借款及出资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作为杭 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福斯特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及出资事项 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福 22 转债"部分募集资 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