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国泰君安关于福斯特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或"公司")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福 20 转债"和"福 22 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福 20 转债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9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1,7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