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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福斯特福斯特(SH:603806)2024-01-08 17:3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福斯特应 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并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超过委员会 人数的二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 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