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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山集团:公司章程
丰山集团丰山集团(SH:603810)2023-11-20 16: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2,311,625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2,311,625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2] 股权结构 - 殷凤山认购股份14,921,890股,占总股本比例66.8792%[11] - 殷平认购股份1,815,480股,占总股本比例8.1369%[11] - 陈亚峰认购股份1,067,500股,占总股本比例4.7845%[11]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监提起诉讼[2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60] 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76] - 董事会成员中有3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1][12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22] 监事会 -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3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33][13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10日送达监事[13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39][1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9]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5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65][166][16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