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结构,促使董事 会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 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