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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澳环保: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嘉澳环保嘉澳环保(SH:603822)2024-01-15 16: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