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 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 7 (四)持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