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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澳环保:重大资产经营办法(2024年1月修订)
嘉澳环保嘉澳环保(SH:603822)2024-01-15 16: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经营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权对相关事项 进行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第二章 重大财务决策的权限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 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 披露: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