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7]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重大定量标准为错报≥上年经审计营收1%且≥上年经审计净资产2%[15] - 非财务报告内控资产安全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16] 未来展望 - 下一年度公司将规范治理、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提升内控水平[18] 其他 -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自查整改,消除关联交易违规影响[18] - 董事长(已获董事会授权)为沈健[19]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