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独立董事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华扬联众华扬联众(SH:603825)2024-07-10 18:26

监管与调查 - 公司2024年5月15日收到上交所《工作函》[1] - 独立董事对《工作函》所涉事项开展调查[1] 调查情况 - 未发现海富信息额外关联关系或往来[2] - 无法获取海富信息付款资金来源[2] - 未发现北京星驰邦未披露交易安排[2] 其他信息 - 独立董事为张子君、朱晓东、严力[3] - 回复独立意见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