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
坤彩科技坤彩科技(SH:603826)2023-10-30 14:18

当事人:CAO,ZHICHENG(中文名曹志成,以下称曹志成),男,1966年11月出生,美国籍,时任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彩科技)董事,住址:福建省福清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曹志成短线交易"坤彩科技"股票行为进行了立 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 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曹志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215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98175380000 名 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 主 题 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 我局认为,曹志成作为坤彩科技时任董事,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 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