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彩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福州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 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公司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每届 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