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凯股份: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江苏洛凯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的《关于签订专 利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询问了相关事项内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此次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 进行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