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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股份: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8月)
华荣股份华荣股份(SH:603855)2024-08-28 16:22

内幕信息界定 - 制度适用公司及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13] 信息保密 - 定期报告公告前知情人不得泄露报表数据[18]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主要负责人[22] - 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不能履职时由证代代行[23] 档案与备忘录 - 董办应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并完善档案及备忘录信息[23] - 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25] - 进行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26]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27]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27]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应及时补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28] 报告与配合 - 分公司、子公司有内幕信息时单位负责人应向董秘报告并配合工作[28] - 股东等知情人应配合公司做好登记备案工作[28] 制度审议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修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