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保管董事会和 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