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化股份:新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3867新化股份(603867)2023-10-27 16:41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 实施方案变更,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对"浙江新化新材料研究院"实施方案的变更 独立董事: 翁建全 李春光 马文超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 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 年 10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