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558.8万元[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等职务[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558.8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东信息 - 浙江新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认购59885663股,出资比例57.03%[13] -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购24114101股,出资比例22.97%[13] -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股东各认购5251483股,出资比例5.00%[13] 股份转让与交易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20]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请求诉讼[24] 股份质押与控股股东责任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27] 融资与重大事项审议 - 董事会获授权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1] - 股东大会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1]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3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股东大会通知与决议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4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股东投票权与记录保存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9]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65]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6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6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68]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1]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2] 监事相关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7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79] 监事会会议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2]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有条件可进行中期分红[84]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95]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平台[10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01][10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5]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15]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115]
新化股份: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