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 券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 "交易商协会")发布的 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在中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以下简称 "债务 融资工具")。 本制度中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或存续期限内,对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业偿债能力或者投资者权益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 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