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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域医学: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金域医学金域医学(SH:603882)2024-01-15 17:32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金域医学检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 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五)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履行的其他职责。 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 权。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