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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城地香江城地香江(SH:603887)2023-12-13 17:20

上海城地香江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 员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