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城地香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决策机构、职位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和实施方案,进行考 核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