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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董事会议事规则
城地香江城地香江(SH:603887)2023-12-13 17:20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行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 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上海城地香江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 可以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