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 场,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订、审议流程符合《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激励计划(草案)》所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