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 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主要系 太仓市仓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 数据中心项目涉及的 110kv 变电站中九曲变负荷割接线路施工未完工所致,不涉 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