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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瑞芯微瑞芯微(SH:603893)2023-12-29 16:0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 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 知全体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