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长城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卢再志)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卢再志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5]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5] 不良记录标准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6]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6]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7]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经验要求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经济管理等履职所需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在经济管理等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