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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603899晨光股份(603899)2024-03-29 16: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5] 担保决策 - 单笔担保额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由董事会决定[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由董事会决定[13] - 董事会可为资产负债率未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会前至少10天发书面通知[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会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含日期、地点等内容,出席董事需签名[21][22] 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董事不全权委托、不接受不明委托,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不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董事[22] - 审议重大关联交易(日常除外)现场开会,董事不委托或通讯表决[22] 其他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等工作[24]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以上”含本数,“超过”“少于”不含[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