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1月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2,659.6570万元,股份总数为92,659.657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9][18] - 公司设立时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晨光控股认购4750万股占95%,陈湖文和陈雪玲各认购125万股占2.5%[18] 股份相关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有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方式有集中竞价、要约等[22]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公司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4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2]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至少10天发书面通知[9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93][94]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2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2]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8]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43][144]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44]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53][15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9]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0]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