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推选报董事会批准[7]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会议相关规定 - 经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需提前三日通知[14][16]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多样,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需回避[18][15] 细则实施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