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12]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通过,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决议[21]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实施[18] - 解释权归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