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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晨光股份晨光股份(SH:603899)2024-03-29 16:43

会议审议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多项修订议案[1] 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1] 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4]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 董事辞职 - 董事会在董事辞职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补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并决定报酬奖惩[5]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利润分配 -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5] -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需详细论证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可征集意见提提案[5] - 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经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关联关系 - 关联关系指公司相关人员与其控制企业关系及可能致利益转移关系,国家控股企业不全具关联关系[6]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部分相关公司治理制度[8] 制度审议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