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国范)
提名信息 - 提名人提名李国范为牧高笛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于2020年9月27日发布声明[8]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等工作经验[2]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 - 在牧高笛连续任职未超6年[5]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不良纪录标准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5]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