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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图: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佳力图佳力图(SH:603912)2023-12-05 18: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