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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图: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佳力图佳力图(SH:603912)2023-12-05 18:48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佳力图机房 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