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图: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 董事长 1 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