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国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将其持有的参股公司安徽智鸥驱动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关联 自然人,转让价格系以截至目前公司对安徽智鸥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额 1,200万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定价基础,经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 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 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6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2人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 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 时,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了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