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运电路:世运电路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一、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公司未发生《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董事会确认公司层面行权条件已成就。 二、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8 名激励对 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合计 297,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 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