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运电路: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 董事长 1 人。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