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六种情形发生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5][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7] 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公告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16] 出席要求 - 法人股东出席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出示证明[17]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18] 授权委托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是否有表决权等内容[19] 会议地点与形式 - 股东大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并提供网络等方式[22] 会议主持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25] -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主持人违规时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6]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7] 表决权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31]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3] 候选人提名 -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3]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4] 选举制度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采用累积投票制[36]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37]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3] 股利派发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47] 会议记录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49] 规则修改 - 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修改规则的情形有国家法规变动、章程修改、股东大会决定[52] 信息披露 - 公告、通知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52] 规则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低于”“过”“多于”不含本数[52]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52] - 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52] - 规则规定与后续法规、章程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5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