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天[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曾被处罚或受刑事处罚不得为候选人[10] - 最近36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为候选人[10] - 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出席,未满12个月不得为候选人[10] - 连续任职满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董事会构成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 各委员会要求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1]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7] 职权行使规则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23]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委员会建议相关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7][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等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30]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1]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3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33]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7]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协助[3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7] -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额外利益[37]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36]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