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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金鸿顺金鸿顺(SH:603922)2024-04-26 22:1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及与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系人[4] - 最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公司聘任时需与其签保密协议[13] - 离任需接受审查并移交相关事项[13]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4]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6] - 负责董事会筹备、通知送达、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告等工作[18] - 负责股东大会筹备,按规定通知股东[17] - 召开前取得股东名册并核对资格,置备资料供股东查阅[17] - 协助董事会依法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保证严肃性和正常秩序[17] - 按规定做好会议记录并公告决议,管理保存会议文件和记录并建档[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