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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岛新材丽岛新材(SH:603937)2024-06-03 18:13

会议信息 - 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5月17日发通知[4] - 6月3日14:00现场会议在常州丽岛新材办公室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5] 投票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32,409,282股,占比63.39%[7] - 《关于审议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132,346,982股,占比99.9529%[9] - 《关于审议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反对62,300股,占比0.0471%[9] 合规情况 - 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及相关人员资格合法有效[6][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