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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股份: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哈森股份哈森股份(SH:603958)2024-01-15 17:3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特此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人民币 2,000 万元认购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朗迅")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75 万元,其中:人民币 37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 1,62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苏朗迅 10%的股权。 同日,公司与江苏朗迅及其原有股东签订了《关于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之增资协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