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哈森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周泽臣、黄永强、王永富购买其持有 的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45%股权,向河南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苏州洛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朝、邓勇、王华高购买其持有 的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90%股权,向丁健、王飞、吴海龙、赵珺、张 云建、胡磊、周亚男、蒋树仁、谢云、贾生侠、周桂双、胡波、贾生晓购买其持 有的苏州晔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0769%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宜,在认真审阅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相关协议及相关议案等 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重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