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哈森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