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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中创物流中创物流(SH:603967)2024-03-29 18:19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1/2。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