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 -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1] 数据影响 - 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影响金额均为209,300.50[2] 决策结果 - 监事会认为变更合理,同意本次变更[3]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会计政策变更议案[1] -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1] 数据影响 - 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影响金额均为209,300.50[2] 决策结果 - 监事会认为变更合理,同意本次变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