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章程规定特定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1]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特定股票发行,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2] 审计委员会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 利润分配 -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以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正为前提[4]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5%[4][5]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5] - 多种情形可不实施现金分红[5] - 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说明原因等[6] - 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要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披露[6]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召开涉及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要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6] - 决策和论证应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经相关程序且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股东回报规划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规划需经相关程序且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其他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公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