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圳新星: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深圳新星深圳新星(SH:603978)2023-11-21 16:37

| 证券代码:603978 |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 公告编号:2023-082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00 |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 |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下同) 第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学敏,财务总监卢现友,对上述问题 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 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陈学敏、卢现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 求,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董监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