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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润股份恒润股份(SH:603985)2023-10-25 17:4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适 时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 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 有限 ...